拆!涉及嵊州这个村
问:石璜镇堰底村有个废弃水塔,年久失修,已经严重影响了周边驻户和行人的安全,希望上级领导能够折除废弃水塔,让老百姓居有所安,行有所安,谢谢答:您于2023年5月3日向嵊州市信访局反映石璜镇堰底村有个废弃水塔,已经严重影响了周边驻户和行人的安全,希望上级领导能够折除废弃水塔的信访事项已转至我单位。经我单位调查核实,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:一、主要诉求。石璜镇堰底村有个废弃水塔,希望上级领导能够折除废弃水塔的问题。二、调查核实情况。具体如下:经核实,接到你反映的信访事项后,镇村两级干部已至实地踏看核实,该水塔建成于1992年,周围于1997年左右长成竹林,塔身直径约2.5米,高约20米,为村集体所有; 根据你反应的情况及水塔实际情况,村集体决定拆除该水塔。三、处理依据及意见。经核实,镇村两级干部已至实地踏看核实,该水塔建成于1992年,周围于1997年左右长成竹林,塔身直径约2.5米,高约20米,为村集体所有; 根据你反应的情况及水塔实际情况,村集体决定拆除该水塔; 为保障好周边农户安全,正讨论制定关于水塔相关拆除方案,并决定将于近期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,待方案通过后将对水塔周边的地上作物进行政策处理,政策处理好后选择相对专业的施工单位进行拆除作业,请耐心等待。(反映人表示认可)如不服本处理意见,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嵊州市人民政府(窗口设在信访局)提出复查申请,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,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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